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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交所增设拍卖退市制度

2012-01-13 09:10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rd,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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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香港文交所修订后的规则,即“拍卖底价不低于送拍前180天内份额交易最高价”来操作,会有怎样的情况发生?拍卖行人士分析,极有可能出现四种情况,无法顺利送拍、流拍、“冤大头”接盘或者内幕操作接盘

中国内地整肃“文交所”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艺术品份额化在香港得到了延续和创新。

近日,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下称“香港文交所”)增设了拍卖退市保障制度,并且对孳息分红制度进行完善。在该中心2012发展规划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对上述两个议题进行探讨论证,并最终制定形成了规则修改草案。

新增拍卖退市制度

香港文交所公告显示,此次对艺术品发售和交易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是为了促进艺术品的流转,完善孳息分红制度,从根本上保护会员投资者利益,维护艺术品份额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两项修订中,最受关注的当属新增的拍卖退市制度。根据修订后的规则,香港文交所的投资者除要约收购成功外,艺术品份额正常退市的情形主要有三种:当单个份额投资者持有单一份额比例达到100%,该份额正常退市;当持有同一标的物全部份额的全体份额投资者就该标的物达成一致要求份额退市,并经申请得到交易中心审核通过的,该份额正常退市;交易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将上市艺术品送拍,拍卖底价不低于送拍前180天内份额交易最高价(即最高总市值),单只上市艺术品每年送拍次数不超过两次,若拍卖成交的该份额正常退市,若流拍该份额继续恢复交易。

价格高估导致拍卖定价难?

与原有规则相比,上述三种情形中的第三条,即增设拍卖退市制度为新增内容。然而,有业内人士对此项内容表示质疑。

该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无论内地还是香港,文交所运行的艺术品普遍存在价格高估的情况,“这个价格与艺术品在艺术市场上的实际价格存在严重脱节。”因此,通过拍卖的渠道,使艺术品按照高价进入艺术市场存在较大难度。

另有拍卖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拍卖底价是最考验拍卖公司实力和策略的地方,应该是协商产生的,需要委托方和拍卖公司协商定价,“拍卖公司会根据行业情况给出参考价格,不是文交所想定多少就定多少。”

按照上述逻辑,如果按照香港文交所修订后的规则,即“拍卖底价不低于送拍前180天内份额交易最高价”来操作,会有怎样的情况发生?拍卖行人士分析,极有可能出现四种情况,无法顺利送拍、流拍、“冤大头”接盘或者内幕操作接盘。

尽管上述四种情形只是预想,但内地不乏可借鉴的案例。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执行董事郑惠文针对投资者要求退款的诉求,曾提出拍卖的方案。但拍卖价格能否覆盖损失,并不被投资者所看好,因此拍卖方案遭到否决。

实际上,文交所选择的艺术品投资标的并没有相对权威的鉴定和标准,加上份额化的交易模式,使已被高估的艺术品的价格再次被“炒作”。

北京邦文当代艺术投资有限公司学术研究部总监赵孝萱也曾指出,由于大多数文交所选择的投资标的,其学术价值和市场价格严重背离,份额化艺术品价格的涨跌,完全脱离艺术品市场内在的供需关系,没有基金公司愿意接盘,“文交所推出的艺术品概念只是幌子,是一场实实在在的金钱游戏。”

目前,香港文交所有两只上市艺术品份额,分别是“春华秋实”和“依偎”,香港文交所网站资料显示,“春华秋实”鉴定评估报告里给出的专业评估价值约为340万~420万港元,“依偎”上市发售的总价建议区间为300万~375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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