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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杀嫂雕塑仅是场地选择不妥吗

2014-01-29 08:38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rd,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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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家商场公开展示的“武松杀嫂”塑像,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以我的有限浏览来看,喝倒彩者居多。塑像表现的是:衣不蔽体的潘金莲,右腿成弓步,踢出的左腿几成一字马;武松则右手挥刀,左手搂抱着潘金莲。这种造型,如果去掉武松手里的尖刀,宛如两人在跳芭蕾;如果再没有“武松杀嫂”的名堂,又似乎是地痞流氓在强暴良家妇女。

武松杀嫂故事应该是来自《水浒传》了,隶属第二十六回“武松斗杀西门庆”里的情节。从武松先是“用左手揪住那妇人头髻,右手匹胸提住”来看,艺术家的创作倒是“源于生活”,当然,动手的那一刻,武松“两只脚踏住他(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虽有“扯开胸脯衣裳”的动作,但那是为了尖刀对得准,而武松的舌头并没有像淫棍一般地伸出来。塑像为什么要这样表现武松?两个方面分别提供了答案,一个是展出时的作品介绍称:“当武松面对如此曼妙的胴体时,除了对于其通奸杀兄的仇恨以外,也应该夹杂着人性的本能欲望。”再一个是,面对引发的轩然大波,商场方面给出的如此回应:“武松杀嫂”出自国内知名艺术家之手,旨在对中国社会大众文化的性与暴力进行深刻反思,但场地选择不妥,深表歉意。好家伙,艺术家以及与艺术家一拍即合的商场如此“高于生活”的展现,竟被我等视为“狗咬吕洞宾”了,人家感到冤哉枉也了。

然而,这样的塑像堂而皇之地呈现在公共场所,没可能不令我等怀疑自己的三观是否尽毁。究其根本,大约还不是我等思想封建,而该是那塑像自身太没底线,倘若这个领域亦有分级的话,则其必可归入“三级”无疑!

场地选择不妥是一目了然的,然而,仅仅如此吗?如果说,尽管杭州西湖边上不知何时煞有其事地“复建”了武松的坟墓,但我们仍然是根据施耐庵小说来认识武松的话,则“本能欲望”云云该是对武松的侮辱。武松的生理机能有没有问题是另一回事,其对“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嫂子没有产生过半点兴趣,在《水浒传》里是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嫂子初次借酒挑逗武松,武松就把话说得很重:“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以武松在他事上的正气凛然,加上时代对妇女的极端歧视——一百单八将里的三员女将,绰号分别是“一丈青”、“母大虫”、“母夜叉”,即极尽侮辱之能事——武松杀嫂是必然的,而在施耐庵及其以后相当长的时代,还都是受到歌颂的壮举,没办法,时代使然。惟其如此,也给我们留下了考察他们三观的标本。李卓吾先生在评点《水浒传》时说:“武二郎杀此奸夫淫妇,妙在从容次第,有条有理。若是一竟杀了二人,有何难事?若武二郎者,正所谓动容周旋中礼者也,圣人,圣人!”不仅欣赏得无以复加,而且对更残忍的石秀杀嫂——其结义兄弟杨雄的媳妇潘巧云,同样赞不绝口:“石秀为人,非一勇之夫,委婉详悉,矢不妄发,发无不中,的的大有用人。”今天我们看武松杀嫂,就是他把嫂子给杀了,他自己都承认是故意杀人,你就不要用“本能欲望”一类来画虎不成反类犬好吗?

早几年,有个地方从《水浒传》中看到了反腐素材,如今又有艺术家从其中的一桩恐怖事件中升华出了人性的“本能欲望”。对《水浒传》的理解,当真超越了鲁迅先生当年评《红楼梦》时的“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淫”。算不算智者见智我不知道,但面对“武松杀嫂”塑像的堂皇亮相,“休要恁地不识羞耻”,似乎倒可以回掷给那位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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