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万夫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开展了全国馆藏文物腐蚀损失专项调查,历时3年,涉及2803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1470余万件文物。结果显示,文物腐蚀率超50%,而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仅占博物馆业务经费的5%左右。(2月10日《北京晨报》)
这似乎不是什么奇闻,之前国家地震局在2011年公布全年的费用支出时,细心的网友发现,用于地震预测上的费用,仅占总费用的千分之一,大多数的费用都用在住房保障和行政运行上。
这显然是一个失职行为。每年国内都有不少世界遗产被警告,被亮黄牌,比如2007年就有故宫、天坛、颐和园、丽江古城、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等六处遗产被亮了黄牌,原因也出奇的一致,都是商业利益过浓,导致了开发过度,而对应的保护跟不上,破坏严重,遗产告急。
都愿意品尝涨价的甜头,谁愿意去做保护这种见效奇慢的做法?就像很多地方不愿意去修下水道,而热衷高楼大厦等政绩工程一样,表面的东西能够带来很多收益,尤其是政绩上的,反倒是那些慢工出细活的东西,不容易被看到,在一种急功近利的思维主导下,后者显然会被逐渐忘记。所以,仅有5%的业务经费用于文物保护,很符合利益追求的主导思维。
要改变的显然不仅仅是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还应该有对应的问责。文物保护本应是文物部门的职责所在,如何严肃考核,财政预决算如何控制,事后如何问责——厘清文物单位管理体制,或许是改变目前文物损耗严重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