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的初始阶段,艺术与设计是一体的。这是社会尚未完全成形阶段的情况。随着社会不断完善、发展,更本质的来看则是:随着人类设计实践水平不断提高、产物不断增多,人类具备了发挥想象的前提——对于精神的考虑在物质基础上悄然产生——基于非物质目的出现的人造产物,标志着艺术与设计的分离成为必然。这并不意味着否定这二者的“亲子”关系,对设计母体的否认,于艺术而言是忘本。艺术在适当的条件下脱离设计这一母体,是十分必然的,非常符合事物发展的总体规律;艺术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不时对于设计产生一些影响作用,也是十分正常和必要的。因此,设计分离出艺术,并非造成二者水火不容、背道而驰的局面,艺术自脱离设计母体开始,就始终伴随着设计,始终未曾走远。在人类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设计与艺术之间的距离时远时近,相互间的渗透或多或少,并未产生根本性对立。艺术中的造型艺术与设计尤其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在近、现代设计教育中,有关“造型艺术”方面课程的课时量也依然相当大)。具体来看,在近代设计中,以国际现代主义运动为先导,引发了设计革命。其原因是多呢,方面的。然而来自现代造型艺术领域的影响,却是非常直接的动力。在包豪斯的教师中,具有造型艺术家身份的也为数不少,开设的很多课程,也体现出相当强的造型艺术特点,例如:包豪斯风格的“立体构成”,直到今天,在相当多的设计院校和相关专业依然作为专业基础课开设。此外,诸如:立体派、结构主义对于近代设计的推波助澜,使近代设计成为开社会风气之先事物的事例极具说服力。进入现代社会之后,意识形态领域“回归人性”的呼声日益强烈。现代艺术无疑充当了倡导者和响应者。作为艺术的母体,与意识形态又有紧密联系的设计,不可能不受到影响并有所表现。在此前提下,通过行为及相应产物所表露出的、与以往设计的相异之处,反映了设计实践“始终坚持对于自身不断反思,以使设计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初衷。只有这样,设计才能紧随时代,成为时代的体现和反映。基于这样的前提,设计领域在对近代设计加以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疑问——对于单一物质功能的夸大,是否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一味强调(物质)功能,是否就是设计良性化的体现?等等。如此这般的反思,使现代设计摆脱了近代设计的许多束缚,变得更切合现代社会的实际——适应不同层次人的需求,在注重设计产物物质功能的同时,更注重所能带来的精神功能。现代设计的产物不再如近代设计产物那样,仅仅为“用”而存在,忽视用的主体是有感情、有思想、活生生的人。纵观设计发展的历史,不难看到:精神功能的产生、提出,是在近代设计阶段晚期。是人类思维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设计受到艺术思潮影响之后,对于自身进行从“构想”到“物质实体化”整体性思考,并将思考结果重新应用到设计实践所结出的硕果(也可以说是通过设计之中渗入艺术的成分才得以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