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钱、给地
“民资纷纷进入,不能不说跟政府引导有关。”俞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义乌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古建筑抢修保护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计划3年内投资2.3亿元抢修古建筑114项。
去年,义乌市政府又出台《义乌市古建筑保护实施办法》,对涉及文物保护用地、保护经费、产权置换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保护经费:《办法》规定:列为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产权国有、集体所有的文物保护点的抢修保护工程,由市财政全额投资;集体和私有混合、产权私有的文物保护点,其保护抢修资金由市财政、所在镇街和产权人按8:1:1的比例共同出资。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维修古建筑的,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项目申请获批后予以不超过工程审计总造价60%的奖励,但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在原址保护的原则上认领或者租用古建筑;鼓励将私有的古建筑捐赠给国家,对于捐赠人或企业,可以在企业或个人税征缴中予以优惠或减免。
保护用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特别有价值的古建筑原住户的外迁安置、征购、产权转移及迁移保护等。古建筑保护用地纳入新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落实文保用地。
在专家看来,尽管面对庞大的古建筑,这些保护措施不一定能全部覆盖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文物保护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提供政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