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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受审罪名确立 被判刑六个月罚两千元(组图)

2015-01-09 15:57 文章来源:腾讯娱乐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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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30分,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在北京东城法院第二法庭正式开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房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现场 成龙林凤娇未到场

房祖名案今天开审,清晨七点多便有记者来到了法院门口蹲守,其中不乏来自香港的媒体。

未到8点,房祖名乘坐的法警车就驶入了法院。早上八点半左右,房祖名律师从法院后门进入法院,只不过,面对记者的镜头,律师不发一言。稍晚,庭审人员陆续入座,记者发现,房祖名的经纪人也出现在了庭审现场。大约9点半左右,随着房祖名被法警带入法庭,审理正式开始。

不过,在庭审现场,记者并未看到房祖名父母成龙和林凤娇的身影,他们并未参加庭审。不过在早前接受采访时,成龙曾表示,他嘱咐过律师,不要试图缩短房祖名的刑期。“因为他是成龙的儿子,因为他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如果房祖名坐一个礼拜就出来,大家会怎么看成龙和房祖名?我们是名人,更要按照法律做事。”而他也坦言,儿子入狱后,他从来没有为这件事动用过关系为其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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