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双边协定后,中国和协定国会就流失文物通报、教育培训、国际会议、文物进出境管理制度、打击走私等方面展开合作。
2014年8月,在中国敦煌莫高窟召开的“第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会议”,得到了瑞士联邦政府9万多法郎的资金支持。作为主办方,中国用这些经费支付了一些经济困难国家代表的旅费,以及安排同声传译等开支。这是签署双边协定、在打击文物非法贩运方面与外国加强合作的成功例证。
此前,2011年3月11日,美方向中国政府移交了包括唐三彩在内的15件非法入境美国的中国文物。
这一年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1970年公约”开始进行实质性改革,目前正在制定一份操作指南。中国提出的“鼓励”各国签署双边协定的建议,已在附属委员会会议上通过。
朱晔评价说,国际公约对有些流失海外的文物没有溯及力。这样,“1970年公约”对于近代外国势力侵华时掠夺的文物,如抗战时流向日本的文物等就没有溯及力。由于各国加入公约的时间也不同,中国1989年加入“1970年公约”,英国、日本等都是2000年以后才加入的,“总要等加入公约后,这些国家才能去执行。”朱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