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期 黄花梨四出头弯材官帽椅成对 54.5 × 43.8 × 112 cm
此椅特别之处在于靠背板,后面以黄花梨木嵌篆书“尗瑗”两字。“尗”同“叔”字。古时兄弟以伯仲叔季来排序,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但在古时常有八兄弟的大家庭,《左传·文公十八年》曰:“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貌、季狸。”可见,“叔”用来指四兄弟中的老三,或八兄弟中的老七。他们如同出自一个豆荚的豆子,故“尗”的引申义为“豆”,取“年少”之意。而象征身份与地位的南官帽椅,讲究四具成堂、八具成堂,那么嵌“尗瑗”二字的椅子,则指名字叫瑗的、排行第三或第七的人的专用坐具。可见此南官帽椅是四具或八具成套椅子中的一件,为明晚期的专人专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