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占明
最近,某地海关侦办了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犯罪案件。案情很简单,嫌疑人携带伪装隐藏的象牙入境;证据很扎实,有口供、微信记录、监控视频、证人证言。而律师提出无罪的意见,理由是: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包含两个条件,一必须是“珍贵动物”,二必须是“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没疑问,象牙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但“禁止进出口”这块出了问题:与虎骨、犀角不同,象牙及其制品并没有被列入禁止进境物品名单,而是凭借《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予以进口。用海关的术语表述,就是象牙及其制品属于限制进口货物,而不是禁止进口货物。
单纯从法律技术角度看,这个意见是有一定道理的。之所以出现这个法律漏洞,是因为中国是特定非洲国家库存象牙的贸易伙伴国,能够合法进口特定象牙。虽然今年2月26日我国政府宣布临时禁止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实施期限为一年,但这种临时禁止并没有改变象牙的性质,进境大门依旧为象牙进口留着一条缝。
“留缝”的重要理由之一是“象牙雕刻是我国珍贵的民族传统”。这个理由有一小半是正确的:象牙雕刻的确是我们的民族传统工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说“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后汉书·舆服志》说“二百石以致私学弟子皆以象牙”。这说明中国人很早就开始杀死大象把象牙雕刻成象簪、象珥、象笏、象觚、象环、象栉、象管等等珍贵饰品。也正是因为这个爱好,以及气候变化的因素,大象在中国的分布才从最初的华北平原退到春秋时期的淮河流域,再到岭南地区,直至今天缩在云南某个角落苟延残喘。
但象牙并不是只有中国人会雕刻,别的国家也曾经雕刻得很好。埃及最著名的法老图特卡蒙墓穴中就出土过一个象牙制头枕,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家历史上也都有精美的牙雕工艺。但由于这些国家后来陆续颁布法律禁止象牙进出口贸易,牙雕行业才逐渐萎缩直至今天彻底消亡。人家的这一民族传统被人为扼杀了,牙雕工人失业了,但政府和老百姓似乎并不在意。
这个理由不正确的一点是:象牙雕刻这个传统并不“珍贵”。我们国家历史很长,曾经有过很多传统和工艺。比如凌迟技术。中国古代有个非常残忍的刑罚叫做凌迟,也叫鱼鳞割,就是将犯人零刀碎割。高水平的施刑人能够割上上千刀而犯人不死。这水平高吧?这技术难吧?但这传统“珍贵”吗?能拿到联合国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吗?还有裹脚,我们可以非常肯定地说:这个技术和传统是中国人独有的,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并且发展到很高的程度,有实践,有理论。不但苏东坡、李渔这样的文人赋诗作文歌颂,甚至有的地方还举办“亮脚会”这样的比赛。现在不让裹脚了,那么裹脚技术和三寸金莲研究这些“珍贵”的传统失传了怎么办?
象牙雕刻也是这么个传统:在现代社会,它另类、残忍、畸形,逆潮流而动,挑衅大多数人的认知和审美,因少数人的爱好以致整个国家和民族招致大范围的反感和抨击。所以彻底取缔这个传统出不了什么事,没人会因为戴不了一副象牙镯子就觉得活不下去。并且随着禁令的持续,美丑观念也会逐渐发生变化。清初的时候很多人因为留辫子痛不欲生,清末的时候又有很多人因为剪辫子要死要活。人还是那个人,辫子还是那根儿辫子,之所以情感上的表现截然相反,是审美变化的缘故。佩戴象牙饰品也是这个道理。
(作者系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