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鸿海,1942年3月9日年生于上海梅陇。1962年毕业于浙江美术学院附属中学,1967年供职于中国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后任副总编,主持《富春江画报》编辑工作。1986年调入浙江画院任专职画师,先后任副院长、院长,1987年以前任 浙江《富春江画报》主编系。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被国务院授予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文联三、四、五届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浙江画院名誉院长,浙江画院艺术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油画学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油画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