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江王] 冥界十王之第二王。又称楚江王。系监视亡者渡河的冥官。相传人死后,中有之身于二七日(即第二个‘七日’)至此王厅。其间须经三途河(即奈河),于河畔衣领树下,有脱衣婆,待亡人来,即剥取亡人之衣,交予悬衣翁悬之于树枝,量罪之轻重;若罪重而树枝垂下时,引路牛头及催行马头两鬼即逐其往王厅审判。
第三七日过宋帝王殿。宋帝王在殿内展读记录亡者善恶行径的卷宗审判亡者,鬼卒持棒驱逐亡者。
赞曰:亡人三七转怬惶,始觉冥途险路长。各各点名知所在,群群囗送五官王。
[宋帝王]冥界十王之第三王。依《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与《预修十王生七经》所载,此王系治人邪淫罪之冥官。亡者在冥途中,于第三个七日至位于二江岸上之此王大殿。
第四七日过五官王殿。五官王依案审阅亡者善恶的卷宗,亡者带枷待判,前有衡量亡人善恶的业秤。
赞曰:五官业秤向空悬,左右双童业簿全。转重岂由情所愿,囗昂自任昔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