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几件事弄得收藏界议论纷纷,沸沸扬扬。一个是浙江师范大学收到本校退休教师李舒弟先生捐赠的171件瓷器成立陶瓷艺术馆,一个是北京电视台《天下收藏》栏目“王刚砸瓷”一案的终审判决出台,一件就是北师大接受其校友邱季端先生捐赠6000件瓷器成立古陶瓷博物馆的新闻。三件事情都引起文博界、拍卖界与民间收藏界的讨论、争议与对立。
为何这些分歧巨大,莫衷一是的事情都发生在瓷器收藏领域?
文物艺术品一般可以分为美术品和工艺品两大类,民间也常分为书画(包括油画)与器物两大类。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工艺品,也称为手工艺的产品,即通过手工或机器将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而成的产品。工艺品常常来源于生活与实用,却创造出高于生活的价值。
中国古代书画属于美术品的范畴。对于古代书画作品而言,其书法绘画的媒介、材质是相对次要和简单的,不存在稀缺性,其自身价值常可以忽略不计;而书画家的艺术和技术水准是主要的。艺术家往往会在其作品上签名,盖印,题款、题跋,同时,收藏者也会在作品上钤印,题跋,进行装裱。因此,古代书画在收藏流传中印记清楚,有迹可循。美术作品的价值主要取决于画家的艺术水准、知名度、创作时间的久远和作品的稀缺性,与所用媒介、材质的关系不大。
金银器、玉器翡翠雕件、硬木家具等都属于工艺品。这类工艺品的特点:其媒介、材质十分珍贵。制作者——古代一般认为是工匠而不是艺术家,将自己的艺术构思通过雕刻、加工、制模等方式制作成了精湛、漂亮的文玩器物,一般,他们并不在所制作的工艺品上面签名,也许,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并没有文人墨客的画家高。这类工艺品的贵重主要取决于材质的稀缺性所带来的价值,而工匠制作的艺术性只能带来有限的附加价值。从市场价格上看,工艺品上除非有著名艺术家的创作,一般工匠创作的附加价值似乎还不会超过材质本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