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蒂斯作品“舞蹈”,现收藏于俄罗斯圣彼得堡,冬宫博物馆
毕加索和马蒂斯的性格对于各自作品风格的形成具有怎样的影响?
正如马蒂斯所言,他们代表了南极和北极。马蒂斯更为保守,最早来到巴黎学习法律,遵循家里的期望成为律师,直到20岁才意识到自己想当艺术家。在其一生中,他一向穿着优雅,西装革履,希望对外展示自己德高望重的艺术大师的身份。他是社交沙龙的常客,喜欢担任各种艺术奖项的评委,为其他艺术家颁奖。尽管马蒂斯的艺术创作思想常常与当时的艺术界权威相对立,但这种对立不是说他有意地想挑衅权威、惊世骇俗,而是他对于自身艺术理想的追求:绘画应当是怎样的,并用他的方式来实现这样的理想:即前人未曾尝试过的、对于颜色的变革。
在创作方面,马蒂斯的创作过程更缓慢,他花很长时间来完善作品。他常常用一整天画完一件作品,随后又不满意,用一块布将整个画面抹掉,有时候他会让模特帮忙,将自己的创作从画布上抹掉。从历史文献来看,有的马蒂斯作品画了20多遍,每天都有变化。他的创作特点是,需要彻底抹去之前的画作,毁掉那些不符合其艺术理念的作品,再重新开始。
毕加索自幼开始艺术创作,19岁时就已经是小有建树的艺术家了。他偏好劳动阶级的着装风格,穿着朴素。毕加索的创作过程更为激烈,他一生的作品产量也是马蒂斯的3-4倍。毕加索的创作方式是,早上起来开始创作,在同一件作品上画了一层又一层,让所有的艺术思想发生在同一幅画面上。
他们迥然的性格也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创作方式,但他们的共同之处是:在两人的创作过程中,对于每幅作品的探索,都充满了不断的尝试与挣扎,寻找实现其艺术理想的方式:艺术是什么、绘画是什么、现代艺术需要发生怎样的变革。
我们在艺术市场上往往看到更多富有价值的毕加索的作品。马蒂斯一生大约画了400幅油画,而毕加索的画作至少有1,5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