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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疑似出现抄袭作品?承办方:正调查

2024-08-05 10:43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慕宏举 熊丽欣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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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晚,中国美术家协会发布关于监督美术展览作品侵权行为的公告。 网页截图

该公告还提到,针对涉嫌侵权等违规作品,相关部门将分别组织专家进行核查、甄别、研判,一经确定存在侵权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作品的入选参展资格,撤销其作者的所有奖励和荣誉。

公开资料显示,全国美展是我国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国家级综合性美术作品展。创办于1949年,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目前每5年举办一届,展览所设立的“中国美术奖”是我国美术界的最高奖项。本届全国美展第一阶段展览分门类于6月至8月在各展区举办,第二阶段将优中选优,计划于9月下旬至11月举办“进京作品展”。

律师:著作权受侵犯时,当事人应注意保留侵权证据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告诉新京报记者,胡帅作品《联觉器》的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若最终确认《嗅觉拍立得》存在抄袭行为,著作权侵权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常莎表示,在行政责任方面,《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侵权行为,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有: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常莎表示,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著作权人首先应通过时间戳或公证等方式进行取证,保留侵权证据。然后,在明确侵权主体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权。著作权人可以与侵权主体在版权交易中心等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但需注意,未经司法确认的和解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建议在达成和解后,通过法院对和解协议的效力进行确认。著作权人也可以不通过调解,直接向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主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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