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藏印方面,我们选取了怀素《自叙帖》与《乞花帖》中的“神品”印章平列对比,不难看出后者刻工庸俗,结构变样,是伪印无疑。更重要的一点是,《卢鸿草堂十志图跋》的杨凝式印章外框是等边形,而《乞花帖》的印章边框是扭曲变形,两者粗细形态明显不一,这说明《乞花帖》里的“凝式”印章是伪造的。即可判定,其帖中的“宣和四玺”(半印)、“项元汴印”(半印)、“项子京家珍藏”(残印)、“寄敖”(半印)、“俨斋秘玩”(半印)等印记全是伪印。
据史料记载,《乞花帖》并没有收录于《全唐诗》和《全五代诗》,而帖中的“项墨林鉴赏印”与“神品”印章印色相对较新,足以证明新发现的《乞花帖》并非宣和、项元汴等人的旧藏帖本,完全是后人借助“著录内容”仿制的书法赝品。
总结以上各项论据,帖中字迹不对,印鉴是假等因素,《乞花帖》无疑是赝品,已毋庸赘言。可以说,利用著录作伪的《乞花帖》是经不起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