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培养更多“懂行的旁观者” 、营造良好的书法业界生态,书法“美育”主要应该针对“美”而言。陈振濂表示: “书法之美,首先应落脚到形式上,包括了作为艺术表达语汇的风格、流派、形式、技法各个环节的美的表现;同时主要考虑‘美育’之‘美’ ——书法之美、书写行为之美、视觉形式观赏之美、用笔技法之美等,究竟应当如何来‘育’ 、如何展开的问题。 ”在他看来, “书法美育”与其他任何艺术之美育异曲同工,关注艺术即是关注本门类的美的存在和展现方式。音乐用旋律节奏、绘画用色彩造型、建筑用空间、戏剧舞蹈用时空情节、影视用影像…… “美”所关注的,是物质的艺术媒介来表现创作者的精神世界,从而构成对象美(客观)与感受美(主观)的有机交融。而在书法艺术中,主要的物质媒介,就是书法的形式和它的技法构成:线条元素和汉字造型、还有空间空白的构成。
以此为追溯书法美、培育书法“美意识”的“育”的起点,陈振濂思考并设立了“书法美育”的诸多评价标准,如:体现书法一般原则的平面效果标准,其中包括线条、造型、质感、比例、色彩;体现书法特殊原则的构成过程标准,包括各元素的标准和书法美的构成过程——比如书法独有而其他美术门类所没有的“音乐素质” ,正是书法之美的一个最重要的关键表现渠道;而它正是借由技术上的笔顺、前后次序的规定性和线条推移伸延的时间性的通畅运行过程来完成的。同时,他认为,书法“美育”应该沿循空间构成、时间体验这两个维度,进行最错综复杂、最全面也最有价值的审美引领和推广,当然还有笔墨书写的深切体悟。
针对广大民众的书法“美育”能力的培养,陈振濂认为,首先要充分讲解古代经典名作、碑帖简帛、篆隶楷草:从字形间架到线条笔法还有章法构图,或还有材料之美和形制之美,这是作为观众在观赏时获取“美感”的核心内容;同时要结合实践书写用笔,了解并灵活运用、再现古典书法呈现出来的各种表情和掌握它的表达方法,以有限的实践技能体验,加深和提升审美和观赏的高度与精度,使审美活动的品质达到应有的专业水准,成为书法本领域有洞察力和敏锐眼光的“内行” ;还要将书法与其他视觉艺术门类对比,拓宽书法审美的世界性宽度,将独特的书法“美感”类型置于一个全球大艺术的背景来进行审美观照。
围绕“书法的一切”
这种审美引领和推广,是介于写字技能教育和书法专业创作教育之间的一种中层接转形态,它既不是文化基础的底层,也不求登峰造极的高度。需要强调的是,“书法的艺术基础不是凭空从天而降,而是必须依托古代经典名碑法帖的全部历史内容来展开;在超越‘写字’基础之上,据以提出双重的角色目标:强调在‘美育’的立场上,面对经典名碑法帖,要争取做一个好的书法家,更要争取做一个好的书法解说者和鉴赏家” 。这种美育的达成,希望通过一定的技能体验,培养出一大批爱书法、懂书法、会书法但不必作名家大师的鉴赏家、评论家兼实践家。
同时,这样的书法“美育” ,也可以消灭“美盲” ,建立起书法作为艺术学科门类的审美价值观,告诉公众什么书法是美的、有价值的,什么书法是庸俗的、江湖气的,什么书法是工匠的、缺少艺术性的,什么书法是有强大的创造力、划时代的……这样的审美价值观和判断力,能够一扫当下书法界最尴尬的“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就艺术学科本体而言,书法“美育”又可以成为视觉艺术大家庭中的一个根本性的、又是崭新的基础训练科目。陈振濂说,凡进行美术训练者,都是从素描、速写、画石膏、透视学、解剖学、静物写生、风景画等西洋美术基础科目开始的,而中国过去并没有这一套方法,倘若不用西洋也无其他方式可用;但一旦有了书法“美育” ,以抽象的点线笔法和汉字造型为出发点,反倒可以创造出一种“中国特色的” 、饱含传统文化基因又能运用新思维新方法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造型基础训练系统。这或许是书法“美育”不限于书法艺术本身,而是有能力覆盖整个视觉艺术世界的、富于开拓性的历史贡献。在这一基础上,期待立足于传统文化,开辟出一条华夏文化、文明的滋养通道,在目下“美育”多取世界知名油画版画、西方文艺复兴时期雕塑、建筑、交响乐、歌剧、芭蕾舞等为范例的情况下,特别提出书法美的“汉字”与“书写”两大要素,作为西方不具备而中国独有的传统美学类型,使它在艺术学习欣赏中,成为“树立中国文化自信” 、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格局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书法之美,事关五千年传统文化基因和发展命脉,确是必不可少的。
“围绕书法的一切,但不以书写技巧比高下为唯一。 ”陈振濂以一句话概括书法“美育” 。他更愿意相信:书法“美育” ,因其在专业上的坚定本位立场和面向全社会、文化全覆盖的巨大能量,一定会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相对于古代三千年书法历史的最重要的文化建设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