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辩
岸边有“论辩”人群,虽然观者不知他们在论辩什么,但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出一定是发生纠纷而争执。仇英在论辩人群背后绘有一处乡绅院落,茅舍内有一乡绅和一位白发老人谈话,这便告诉观者,论辩事件与乡绅、老者正在解决论辩的事件,这便是明代民间的一种“调解”机制。
明朝洪武二十七年四月诏谕:“命有司择高年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乡之词讼,若户婚、田宅、斗殴则会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若不由里老处分径诉县官,此之谓越诉。”户部教民榜文更明确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轻便告官,务要经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里甲老人理断。”所谓年高公正之人和里老之辈,绝大多数是地方上的豪绅和族长,他们之间的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