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时任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兼驻会副主席赵长青(中)和中国书协理事、煤老板李士杰(左)出席揭牌仪式。
如前所述,“大书法”应该是“大人物的书法”,核心即是提高个人文化影响力。有鉴于此,可以将热爱书法的人简单地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的、单纯的个人爱好,自得其乐,陶冶情操,自生自灭;二是文化精英、专业人士,可以在书法方面开拓出新天地,成为个人的精神世界;三是一个时代的文化象征和文化记忆,必定是文化大儒,心怀文化使命。三者分属个体的世界、专业的世界和自我的世界。只有加以必要的区分,才符合常理和现实,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文化精英,也不是人人都能成功,回归常态,回归常识,才能真正理解书法,乃是医治假大空的良药。
假定“大书法”真的存在的话,书家必须具备四个前提:一是必须具有大历史观,强调书法回归文化本体;二是必须具有大视野,对书法现实生态可以全方位加以把握;三是必须具有大智慧,就是对书法未来的思考和前瞻;四是必须具有大格局,书家心胸开阔,不能只看到眼前普通的事物,而要讲究气度和担当,才能保持千年文脉不断,开拓进取。“大书法”言下之意,主要是指超出书法本身的范围,对外来说,关注社会文化生态,对内而言,强调书家具备更加丰富的知识结构,也就是古人所说的“功夫在书外”。今人不过是增加了大量的书法活动,皮毛而已。只有当“大”的要素真正具备了,“大书法”才会出现。四者之中,最重要的是“大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