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南京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呈堂证物 石南阳(石美瑜之子)捐赠
抗战胜利后,1945年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追捕和审判日本战犯。1946年2月15日,成立了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简称为南京军事法庭),直属国民党政府国防部。庭长:石美瑜,主任检察官:王家楣,陈光虞、李波、徐乃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乙级和丙级战犯。其中审判了南京大屠杀的首恶、曾任日本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的谷寿夫,日军第二十三军司令官酒井隆,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战犯,最终将他们处决。这把日本陆军九八式军刀系南京军事法庭审判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时的呈堂证物。
4、上海孩子剧团成员撰写的回忆手稿 陈模(原孩子剧团成员)捐赠
1937年八·一三淞沪会战爆发,以沪东临青学校为主的一部分中小学生,自发地在难民收容所进行抗日宣传活动。9月3日,在上海地下党组织的帮助下,由一群年龄在8至16岁的孩子组成的孩子剧团在上海恩派亚大戏院(即后来的嵩山电影院)正式成立。孩子剧团的成员年纪都不大,却有着严明的纪律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他们运用表演和歌声做抗日武器,唤醒广大民众团结起来参加抗战。上海沦陷后,孩子剧团22人离开上海,在1937年至1942年的5年时间中,行程一万六千余里,足迹遍布了苏、皖、豫、鄂、湘、桂、黔、川等八省区的57个县市,演出了500多场次,有45万人看过他们的戏,听过他们的歌,为中国抗战戏剧史谱写了光辉的一页,被茅盾赞扬为“抗战的血泊中产生的一朵奇葩”。
这是原孩子剧团的成员们所撰写,多反映1938年至1940年抗日期间孩子剧团所经历的一些排演、宣传等情况的回忆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