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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抄袭事件一年后 法院公告要求其出庭(组图)

2020-10-19 09:47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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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

回顾抄袭事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人民法院上发布的公告

2019年3月7日,叶永青曾任教的四川美院发布声明,声称针对其涉嫌抄袭事件进行调查,并称“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对学术不端等师德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之后,川美的态度则变为了“暂时不做调查”,给出的理由是:1。 四川美院需要向上级部门申请启动调查;2。 叶永青已退休,美院不方便管理;3。 叶永青的部分画作不是以教师的身份创作,美院调查不合适;4。 此涉嫌剽窃事件是在前任领导在职期间曝出的,现领导已经调任,新任领导不适宜处理老领导遗留问题;5。 叶永青户口在北京,不在重庆,不方便进行调查。在时隔大半年,叶永青本人对“抄袭事件”没有回应后,西尔万委托中国律师提起涉及抄袭事件的法律诉讼。同时,2019年11月,西尔万在位于上海北外滩建投书局举办个展“记忆2019——西尔万原作展”。

责任编辑:苒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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