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很多教育家、学者、艺术家深入探讨过少儿美术考级的弊病。尽管教育界和艺术界专家反对的呼声很高,教育主管部门公开声明艺术考级不作为升学加分的依据,少儿美术考级事业却依旧蓬勃,而且随着中央一系列美育文件的出台,近来更有高涨升腾的苗头。
那么,少儿美术考级之风为什么这么难制止呢?原因自然很多,我只想分析两点,美术考级本身,合情、合法。
先说合法,美术考级的定位是艺术特长的认定,属于社会证书考试范畴,是学校教育之外的补充。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产品,选择考级是社会公民的自愿购买行为。产品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可以合法地存在。而且这类社会考试所针对的对象,就像我们熟悉的四六级英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一样,不仅仅是儿童,也可以是成人。
再说合情。评价是学习和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好的评价可以真实反映学习情况,诊断学习问题。评价有很多种,过程性、结果性,以及选拔性、合格性等等。美术考级是诸多评价中的一种,只不过采取的不是常见课程评价的某阶段学情百分制,而是想反映出一个人在美术学习方向阶梯性描述的水平分级制。一个人想学好一门技能,需要了解自己学习的结果和程度,诊断学习问题,想得到一个专业的评价,这本身合乎人性特点。
考级尽管合情、合法,但少儿美术考级却不合理。美术考级是对美术特长和技能水平的评价,并不是以提高人的核心素养为直接目标。这类技能水平评价,要想做到标准规范、维度精确,评价工具的知识、技能的得分点一定要有明确的比较依据。因此,适合在标准鲜明,能够显著分辨“是否准确”“对错”和“好坏”等方面指标做文章。与创意性的美术表现相比,基础阶段的钢琴、书法、乐理,更适合进行这类评价。目前,计算机考试已经普遍介入音乐演唱测试,机器测评的声音“准确度”可以达到一般性评价的要求。但机器还难以对情感进行测度。对于以想象力、创造力、共情力、文化理解和个性化审美感知为发展目标的儿童美术素养教育,硬要给出好坏、对错、准确与否的分级,显然是不对的。
美术考级的错误,首先在于对象的主体错位。社会美术考级的主体对象应该是成年人而非儿童。儿童作为未成年人,参与的少儿美术考级多是家长或监护人代替孩子决定的行为。而儿童阶段美术学习应以健康、快乐、游戏、探索为主,避免特长和技能性考级对视觉感知能力、想象力和共情力发展的限制。成年人不同,他们学习中国画山水、花鸟,练习油画色彩、素描,掌握书法技能,都可以从临摹古代大师的经典名作入手,从学习传统中获益。而临摹作业完全可以用是否“准确”作为标准进行评价。这样还可以发挥社会美术教育在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中的作用,让上班族、退休人员享受艺术爱好带来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