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博物馆学习
美术课程应推进为“视觉艺术课程”
在芬兰的基础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是非常重要的学科,是教学大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艺术课程本身包括音乐、视觉艺术、工艺艺术、戏剧等,其中讨论较为广泛的是视觉艺术课程。
根据2014年芬兰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基础教育国家核心课程大纲》,视觉艺术课程的教学目标分为四个方面:培养学生的视觉感知和思考;鼓励学生进行艺术创作;学会进行视觉艺术的诠释,建立审美;视觉艺术的生态和伦理价值判断。艺术课程不仅被列为必修科目,还有着与学术课程相等的地位,可以和不同学科进行跨学科统整。在小学阶段,艺术课程的授课主要由班级教师(class teacher)进行(小学教师为全科教师),class teacher在培养阶段就会接受艺术教育的培养,以期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灵活地将艺术教育与其他学科进行融合。
笔者认为,中国基础教育美育中视觉艺术的测评,应围绕学生美术核心素养所具备的基本能力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