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发布,规定在进博会展期内,每个展商销售文物类展品,可享受五件以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年11月,全国唯一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在上海启动。一个月后,在市文物局、进博局、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多方努力下,五件亮相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文物类展品顺利完成销售、清关、结算,这是海外文物首次借助进博会平台进行展示交易。2021年,第四届进博会首设文物艺术品展区,成为进博会最具艺术气息、文化气质和最受各方关注的展区,最终有9家展商的41件展品成交,总货值达7.6亿元。
据透露, 完成所有参展文物类展品的查验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参展展品运输、布展、留购、后续清关等各环节保障工作,并推动享受免税进境政策的文物类展品开展公益展示,确保进博会文物艺术品免税进境政策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