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翻开自文字产生以后任何朝代的遗文,上至殷商甲骨钟鼎文下至民国清末的尺牍,那些文字在实用前提下无一不是在强调着艺术美,以至于我们可以拿它们来作为学习书法的法帖使用。其原因就是因为人们通过实践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作为交流思想意图的文字,它的美丑对于内容的表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过去和今天在民间都流传着“字是人的脸面”的说法。既然艺术美对于文字内容可以起到这样大的加强“正能量”的作用,那么,是不是可以无限的强调呢?或说越艺术化越佳呢?不,决不是的。任何一门艺术都会依照自己的特征和规律去发展,决不会违背这个原则。所以如果人违背了这个原则,主观上将自己认为美的方式强加给书法,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不但不会起到“添花”,还会起到破坏固有美的掣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