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展示全国画院系统美术创作与研究成果,促进中国美术的进步和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将于4月20日在山东济南举行。
“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终评评审会现场
3月14日,“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终评评审会在山东画院召开。在作品评选工作开始之前,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副主任、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孙蕾,中国国家画院党委书记燕东升,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艺委会主任、中国国家画院原院长卢禹舜,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副主任、山东画院院长孔维克,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艺委会秘书长、中国国家画院交流合作部主任尚可,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纪律监督组组长,中国国家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青云分别讲话。会议由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艺委会副主任、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于文江主持。
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繁荣美术创作、促进学术研究、培育专业人才,这是全国画院系统一个具有品牌性、专业性、学术性的重要展览活动,为全国画院系统美术家的创作研究成果提供了一个全面集中的展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