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书法艺术实践与书法美学理论兼修的书法名家,李元博在《书法美学解析》一书中通过二千多年的书法史研究,充分论证了书法的艺术性质和发展规律。他按照书法艺术的客观逻辑,创造性地提出,作为艺术的书法,它不单是书写技术的掌握和运用,在这里,书写技术只是作为手段和方式而存在,真正的书法是运用书写技术这种手段和方式,充分表现人的精神理念的艺术创作活动,它所要表现的并不是书写技术,而是通过书写技术表现人的心灵意蕴或精神理念,因此人的心灵意蕴、精神理念才是书法艺术真正要显现出来观照自己同时也供别人观照的实体性内容。这就是当今人们所逐渐认识并引以为新见的书如其人以至书法写我的基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