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韦纳:以邀光”展览现场,2007。图片由UCCA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提供。
劳伦斯·韦纳
UCCA北京大展厅
2024.7.20 – 2024.10.20
1969年,劳伦斯·韦纳(1942 - 2021)撰写并发表《意图宣言》:
1.艺术家可构建作品
2.作品可被制造
3.作品无须被实现
(每项条件均具有平等地位,并符合艺术家的意图,这些条件的取舍取决于观者接收作品时的决定。)
观者和艺术家共同合作完成作品,而无论作品是否显现。韦纳的艺术作品可以根据特定场域制作,但并非为某地点而创作。其作品材料和呈现形式各不相同——见于博物馆、画廊、住宅和公共空间的墙壁、地板或窗户上。从火柴盒到井盖、别针和T恤,或在电影中被讲述,或在唱片中被演唱,其作品也出现在多样情景中。而同一件作品也可以通过文字的置入及其色彩、字体、格式与比例的运用,采用绘画、印刷、模板或乙烯基材料等方式呈现。韦纳的作品不断颠覆人们对艺术的运用与展示、创作者的身份和创作媒介的认知。
作为20世纪60年代观念艺术的先驱与主要奠基人之一,劳伦斯·韦纳以文本为媒介的艺术实践闻名,其作品在特定场域呈现,探索了语言、意义和交流的特性。韦纳将语言视为物质对象,拓展了人们对艺术本体论的认知,并对文字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展开探讨,其艺术创作正如艺术史学者安妮·罗里默(Anne Rorimer)所言,“将艺术从对传统独一性的臣服中解放出来”。在此次回顾览中,UCCA将与劳伦斯·韦纳艺术遗产合作,呈现艺术家一系列重要代表作品,包括自20世纪70年代至2010年代的文字作品以及相关文献资料。这是自2008年受UCCA委托创作的个人项目“劳伦斯·韦纳:以邀光”作为UCCA开馆展项目之一展出以来,劳伦斯·韦纳于中国的首个大型机构个展。本次展览由UCCA策展人方言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