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馆之宝
陕西历史博物馆
文: 记者金叶
资料及图片提供:董理
白居易的《琵琶行》中所描写的琵琶女形象深入人心。其实,琵琶在唐代是极为常见而普遍的乐器,在各种乐舞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弹琵琶仕女的形象在唐代壁画中也有发现,其中最为有名的是唐墓壁画《树下弹琵琶的仕女》。
《树下弹琵琶的仕女》于1987年出土于西安市长安县韦曲镇南里王村的唐韦氏墓。现今韦曲镇北原上的南里王村、北里王村一带,是唐代显赫一时的韦氏家族的墓园。此墓发掘时未见墓志,墓主身份不详,墓葬规模较小,出土有陶俑等少量随葬器。壁画分布于甬道和墓室,内容较丰富,题材有朱雀、祥云、男女侍仆、野宴图以及表现墓主生前贵族生活的六合屏风画等。
《树下弹琵琶的仕女》高159厘米,宽56厘米,位于韦氏墓墓室的西壁。是绘于西壁的六合屏风图之一。画面中央绘出一棵参天古树,树下有花草、玩石。树前空地上有两个人物,一仕女,一舞伎。仕女应是墓主的形象,体态雍容,神情典雅,头梳乌蛮髻,身穿白色窄袖衫,外套黄色半袖,绿色曳地长裙。右腿盘曲坐于凳上,左腿着地,怀抱琵琶。她身旁的树下,一个男舞伎包一方巾、身着黄袍,正随着乐曲,拧腰摆胯,甩动双袖翩翩起舞。
这样的画面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我们今人“庸俗”的眼光看来,这画中二人的性别似乎错位了。男人为女子搔首弄姿地跳舞,看上去有点怪怪的。岂不知唐朝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最为叛逆和个性张扬的年代,对男女各自的行为守则本就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妇人为丈夫之相,丈夫为妇人之饰”是当时的潮流,许多时髦男子每天都要化了妆才出门见人的。男舞伎盛装打扮跳舞取悦女主人,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此男舞伎身材比例很小,与女主人形成鲜明的对照,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等级观念有多么强大。
在唐代,除多在宫廷殿堂演出的宫廷乐舞以外,非官方乐舞有着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厚的艺术源泉,往往代表着某一时期乐舞艺术的流行趋势和发展方向,并进而影响到宫廷对整个乐舞题材和形式的取舍。此图中的舞蹈显然是已深入民间、较为普及的乐舞形式,一只琵琶,一段舞蹈,不需要专门的乐队和场地,舞者的服饰与苏思勖墓壁画的乐舞图中的胡人舞蹈者服饰几乎完全相同,显然所跳之舞是唐代极为流行的胡舞。
虽然该墓规格较低,但绘画技法和艺术风格确有着鲜明的特色。根据此墓随葬器和壁画的特点,韦氏墓的年代应在盛唐之后,中唐前期。壁画风格趋于写实,信手勾勒,不加修饰,近于现代速写,但技法娴熟,应出自民间画师之手。画法以墨线勾勒为主,线条多为“兰叶描” ,圆润流畅。设色以平涂、晕染为主,人物服饰、屏风的栏界用平涂法,而山石、树木、人物的发髻则用晕染法,用浓淡墨的变化反映头发的质感。布局合理,构图疏密有致,人物、树林、山石的安排错落有致,并有一定的远近关系。山石只勾勒轮廓,树木粗枝大叶,别具特色。尤其用淡绿在树枝上点抹,有新芽初绽之感,颇有写意风味。树干则用凝重的曲笔表现出树皮粗糙的质感。这幅壁画是研究唐代社会生活和绘画史的珍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