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协会与书协领导的话题,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关注和议论的热门话题。从专业报刊到书法网络,太多的言论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触及到这个问题。本人也曾撰写多篇文章发表于报刊进行分析评论。
总体上而言,书法协会自成立以来,都是积极向上的,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为30年以来的中国书法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很多协会的领导具有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自己的任期内,尽职尽责,在努力做好协会工作的同时,也发展了自己,成就了自己。而在换届选举时,他们基本上也都能发扬高风亮节的崇高精神,退位让贤,让一些年轻有为的书法人才进入书协领导阶层,走上协会带头人的工作岗位。当然,其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该退的坚持不退,该进的无法进入,甚至有很多思想修养差、艺术水平低而把个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利用自身拥有的其他优势跻身书协,书法协会领导队伍的纯洁性和凝聚力由此大大下滑。
我们知道,书法协会是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由具备一定艺术成就的书法家及爱好者组成的艺术团体。按理说,这种团体的自由创作的民间性质应该更加凸显。然而,在市场经济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书法协会的官方色彩在进一步强化,而民间性质在逐步削弱。并且由此导致协会的艺术功能退居二线,而经济创收高居首位。尽管说,经济力量是其他一切活动的有效基础,经济落后,艺术发展也会步履维艰。但如果在艺术团体当中,把经济创收有意无意地放居首位,则不利于艺术事业的长期发展。书法协会工作的持续开展固然需要经济的支撑,但它毕竟不同于工厂或公司这样的实体企业。更何况一个优秀的企业尚且需要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才能求得长期稳步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认为作为书法协会理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具有积极作为、团结向上的领导班子。一个协会的领导班子,如同一列火车的火车头,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头来带。”又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不仅仅是领导班子,甚至可以说一个协会的主要领导人就是这个协会的灵魂所在。作为协会主要领导人,他是否具有很高的艺术创作水平固然很重要,但这未必是唯一重要的方面。首先他应当是一个有理想、有思想、精明强干、平易敬人和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的人。他不仅具备服务意识,经常积极作为,还有很强的贯彻落实能力。反之,他如果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只是不失时机地为自己捞点好处,置协会广大会员利益于不顾,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则是不折不扣的鱼目混珠、滥竽充数,而这样的协会也就失去了灵魂,成为一个僵化的躯壳和虽有如无的摆设。
二是具有自主创作、自由竞争的艺术氛围。我们党的文艺方针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正确指导,不搞“一刀切”,杜绝“一言堂”。但好的艺术指导方针需要拥有领导权力的人来积极有效地贯彻落实。作为书法艺术,它本身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千百年以来,早已积淀了丰富厚重的传统经典碑帖和理论文献。书法历史的车轮推进到现在,它随着现代科技的崛起和书写工具的改变,逐渐走下神坛,脱离实用,转化为纯艺术,不同书体不同风格都需要自由发展,任何正统思想和厚此薄彼的做法都已经不再完全适合我们这个时代。书法协会作为书法人的“家”,在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不变的前提下,理应给其成员们以自由创作的艺术空间,而不是有意地引导大家倾向于某一书体某一风格,造成千人一面、千幅一同的被动局面。书法协会及其展览在多年以来,伴随着书协领导和展览组织评审者人事的变动,“风水轮流转”,各种“风”的流行,传递给人们的信号是,不是书法艺术的实际水准在发生变化,而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生动表现……艺术是非常讲求个性化的东西,一旦远离了人的自我心性,也就远离了自然和本真,不幸地异化为一种追名逐利的特殊手段。
三是具有不计亲疏、奖励先进的激励机制。协会作为群众艺术团体,应当首先以书法成就的取得作为衡量一个个体会员是否应该获得奖励的根本标准。在艺术面前,无论远近亲疏,协会组织及其领导者,理应对他们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而不是近亲远疏,唯利是图。在评价一个书法人才时,不仅要考虑他是否在各级展览上入选获奖,还应当考察他在生活和艺术当中的实际表现。要善于发现当地的鲜为人知的艺术人才,为他们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重点鼓励和培养,而不是只看在展览上的表现而不计其他。展览上的很多活跃分子,尽管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方面,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对他们进行综合考量,则会发现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四是具有能够发扬民主,不断提携新人的胸襟和魄力。协会既然是广大会员的“家”,就应当发扬民主,为每一个有思想有作为有品德的成员提供平台和机会,而不是由一小撮人垄断,成为自己的“家天下”。上一届领导班子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的过程当中,要积极发现和培养新人,提携后进,为协会的发展贮备新生力量。如果有意打压人才,排挤新人,则早晚会导致“人才断层”,造成“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协会和好的协会带头人对书法事业的发展功不可没,但必须要引起注意的是,我们要警惕书法协会在市场经济的猛烈冲击和官本位思想的严重影响下,把艺术团体异化为公司企业,把艺术导向误读为小团体利益和个人欲望。而只有那些既能帮助书法人“名利双收”(此处为褒义),又能不失书法艺术的本质精神,始终以不断向更高的艺术巅峰迈进从而有效推动我国的整体书法水平朝前发展的书法协会及其领导人,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共同推崇和永远记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