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场上存在赝品是古董行公开的秘密。2012年上半年,笔者赴伦敦对几家国际大拍卖公司做了调查,统计出大拍的赝品率在10%上下,最高达到15%左右,这基本代表了最高等级古董市场的现状。10%的赝品一半是为淘宝客准备的,另一半是为行家准备的。
海外拍卖市场上确实有大量流传有序的真品、精品,但某些回流的赝品,因国人崇洋媚外的心理,在中国畅通无阻。
2012年伦敦春季小拍上,一件断代为清代18-19世纪的雍正斗彩龙凤纹碗,定价为4000-6000英镑,经过十几轮争抢,价格飙升到18万英镑,即180万元人民币才落槌。落槌后还有人说:“这件东西来源好,是英国一个老太太家里流出来的。”买家感到吃了定心丸。但此刻的买家根本看不到,180万元的这件雍正斗彩碗,碗心正面,迎面的一条龙,嘴巴是闭着的。笔者曾翻阅大量馆藏文物,雍正的迎面龙很多,都是张开大口,气吞山河,恨不得能生吞活物,这才是雍正王朝,盛世之龙的气魄。
同样也是海外小拍的另一条雍正青花穿花龙纹胆瓶,香港人以300万英镑,约3695万港元投得。但是,瓶上龙爪,竟然狠狠地抓向的自己的脸,姑且称其为“抓脸龙”。别说是雍正一朝,就连整个清代的龙也找不到龙爪不往外抓而抓脸的。
更有趣的是,不久前,英国拍出约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雍正款青花穿花龙瓶。同场有一件蓝地黄龙盘,来源注明为“据说购于Bluetts”。一件五彩龙凤碗,来源注明为“购于四五十年代”。雍正款青花穿花龙瓶没有注明来源,但国内报道中有一段1945年的故事。真是迷雾重重。媒体报道有时只看价格,不看真伪。
笔者以为,考证千万至过亿元价格的重量级藏品,一定要有真实来源及可信资质大公司1993年前的藏品著录,这样才会减少出错概率,而不要落入古董商的老套故事,否则真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
上述海外小拍公司的赝品,不仅为赝品制造了价格,最主要的目的是为赝品制造来历,洗白后最终流回国内拍场。由于微博的传播,阻止了那条“闭嘴龙”和“抓脸龙”登上国内拍卖图录封面。可在过去20年中,海外赝品洗白倒流国内拍场,并登上封面或者封底的事,屡见不鲜。如2002年香港拍卖的乾隆百鹿尊、2006年香港拍卖的康熙青花直颈瓶等都是海外拍卖后,隔年登上国内大拍或封面的。资本包装、小拍捡漏、大拍论证、回流上拍,这就是笔者所见的赝品洗白之路。
赝品流通,其中需有古董商之手。古董业界所谓的鉴定专家会做两件事:一、在市场中找出真文物;二、仿造出博物馆才有的特级文物。往往后一条要等到鉴定家去世后才会写入历史,如鉴定专家孙瀛洲先生仿宣德器、郭葆昌先生仿珐琅彩、粉彩,当时就驰名中外,现在更非秘密。时至当下,古董界自然也逃脱不了这仿制的传统。
近20年仿古,是历史仿制文物的巅峰时代,十多年前,高仿就是为了卖到国外换取外汇的。而近十年,是经国外资本包装后倒回国内欺骗本土藏家的。这些鱼目混珠的高级赝品,扰乱了文物和鉴定市场,现在一些媒体又用所谓的专家来混淆视听。很难想象,如果有一天赝品进入了博物馆,扰乱馆藏,那才真是坑害一代又一代。
中国艺术品市场中,由于一级市场机制不健全,反是依靠二级市场拍卖形成了定价。拍卖公司近七八年顺风顺水,但拍卖公司一直被质疑操纵市场,通过媒体广告、虚假报价、黑箱操作等手段抬高艺术品价格。近年中拍协又曝光拍卖真实成交的问题。
近几次拍卖,市场衰落迹象显现,需要反思的一点就是谁造就了拍卖中大量的赝品。
《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几乎所有拍卖公司都会在拍前声明:“对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法》第61条为赝品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相比之下,在海外拍卖如遇赝品,出具有三位以上社会认可的行业鉴定家签字文件确系赝品,海外拍卖行可以执行退货。国外最著名的拍卖行百年来都不曾回避赝品,虽有风险但也执业至今不倒。
20年前拍卖业是中国的一个新行业,当时的“不保真”条例或是为了壮大行业。但时至今日,“不保真”条例免除了拍卖行的责任,对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甚至意味着“暴利信号”,一些小拍卖公司甚至整场瓷器皆为赝品。
近两年,拍场日渐冷清,这与经济环境有关,但一大原因是“不保真”条例把普通人逼出市场,市场中多见行家,行家出价自会理性,市场也就呈现价格回落。笔者以为,修改《拍卖法》第61条已是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