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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艺术类招生 要做到“六公开”

2013-02-04 08:17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rd,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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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市教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专业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力度,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考试和录取结果、咨询和监督电话“六公开”。

据了解,2013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开始,考试的公平、公开、公正受到社会关注。北京市教委在《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高校要坚持“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北京市教委要求,学校监察部门要协助招生考试部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考试和录取结果、咨询和监督电话“六公开”。

同时,监察部门要实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评卷、面试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同时,本市将组成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巡视组,对部分高校的专业考试以及招生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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