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著名歌手邓丽君的哥哥以侵犯邓丽君名誉权为由将《邓丽君全传》的出版商诉至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51万元,并销毁已发行图书。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邓丽君全传》曾因首次披露邓丽君生前7段“情史”畅销书市。
|
昨天,邓丽君的哥哥邓长富亲自出庭称,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发行的《邓丽君全传》,在封面、书脊等显著位置突出使用邓丽君姓名,封面、扉页和内页整幅突出使用邓丽君照片500幅,侵犯了邓丽君的姓名权、肖像权。
原告称,该书以“首度披露邓丽君生前7段‘情史’”的噱头吸引大众,擅自披露邓丽君隐私,严重损害邓丽君名誉权。此外,原告请求庭审不过多涉及邓丽君情感问题,“邓丽君的感情是非比较复杂,公开庭审,将给邓家人造成伤害”。
被告代理律师称,《邓丽君全传》是2004年出版的《邓丽君私家相册》一书的再版,两书的章节与内容大体一致。
庭审中,邓长富称书中所写的22个大事记,有15个不实,他强调:“这次起诉,不在乎出版商赔多少,而是书中存在错误,对读者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