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18日讯17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将首次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对哈市可移动文物情况“摸家底”。
据了解,此次普查的范围为哈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以及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的宗教活动场所等各类法人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时间将持续三年。普查的可移动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珍贵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重要古籍、文献资料、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1949年以后的部分国有可移动文物也纳入普查范围,包括已进入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被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目录书画藏品,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据了解,普查中登记的可移动文物将受《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作出有损文物安全的行为,防止文物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