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被组织调查。倪发科案极具代表性的“雅贿”现象也在“官场”中不断膨胀。
几年前的文强案、慕绥新案以及邹建新案,他们的房子宛如一座座私人博物馆,范曾的字、齐白石的画、法国的19世纪座钟、乾隆年的花罐……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也难怪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曾经断言:“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
附庸风雅之心,人人有之。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太过赤裸直白,而名家字画、珍奇古玩、周鼎宋瓷等恰巧将受贿的过程“洗白”。这样一来,送的人坦然,收的人风雅。肮脏的行贿受贿,就被遮蔽在貌似文人雅趣的烟幕里。而这样的行为也得了一个十分别致的称谓:雅贿。
在中国,雅贿的历史由来已久,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究其源头,至少可以追溯至汉代。在汉元帝时代,宫女们不惜花费重金贿赂画工以求美貌。此故事可谓雅贿的源头。
到了明代,雅贿发挥到了极致。嘉靖时,严嵩官居首辅,位极人臣,权倾朝野。他和儿子严世藩都雅好书画,于是下级官吏便穷搜宇内,投其所好。后来,严家被籍没,共抄出墨刻法帖三百五十八轴(册),古今名画手卷册页三千二百零一轴(卷、册)。
到了清朝,大贪官和珅家中的古董珍玩、名人字画竟然比皇宫还多。嘉庆皇帝抄和珅家时,所获财产相当于乾隆盛世十八年的全国赋税收入,当时大街上到处流传儿歌:“和珅跌倒,嘉庆吃饱。”据《和珅犯罪全案档》记载,和珅仅所贪贿的各类名砚就达720余方。
收藏家马未都一生鉴宝无数,谈及“雅贿”,叹息不已:“古代即便是‘雅贿’,也跟现在有很大不同。那时候‘雅贿’的收受者还多是科举出身,是真正的文雅之士,如严嵩父子都是大才子,张居正、左宗棠就更不用说了。而今收受‘雅贿’的官员,我超级怀疑他们没几个人能明白文物珠宝所传达的文化信息。古代收藏家里边,官员占大多数,他们是真喜欢,真懂行,送的东西也是实打实的。而且珍品都是双向流动的,官员会将藏品赏给有功之下属,不像现在艺术品只会往上游涌。”
相比古人,今人的雅贿操作起来手法可谓千奇百怪。
手法1:以假当真
如果不是因为东窗事发,刘志军的那幅张大千的赝品图,说不定现在正静静地躺在另一位官员的收藏室里,等待下一位送礼者做局高价买下。官员把假古董假字画放在古玩店代售,送礼者再以真品价格买下。其实送礼人和收礼人早就心知肚明,都知道是赝品,送礼人也会告诉收礼人,什么时候、到哪家店去把这个东西卖出去,价格大概多少。这个流程三方都清清楚楚,在这里假古董、假字画已经变成了一种道具,是一种变相送钱的方式。不过是古玩店多赚了几次手续费而已。
手法2:以真作假
行贿者将一件古玩真品或一幅名人字画真迹放在古玩店,由店主以赝品的价格低价卖给某位官员。官员再抽时机将真东西倒手卖出套现,整个过程就完成了。不少收受贵重古玩的官员,之所以敢收价值几百万元的古玩,而不敢收几百万元的现金,原因就在于古玩真假难辨,一旦东窗事发,还可狡辩“以为是赝品”。
手法3:瞒天过海
除了直接从古玩店买进卖出的方式外,“雅贿”另一个更为光明和公开的方式,就是通过拍卖行公开拍卖。看起来很神秘的拍卖过程,其实流程并不复杂。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是送礼人把一件文物,通常是不值钱的赝品,通过熟人获得专家或鉴定机构的鉴定书,再和拍卖行“合作”把它当作真品拿上拍卖会。关键的一个步骤是,送礼人会把这个赝品的产权确定为收礼人的,再找另外一个人把它以真品的价格拍下来,对拍卖行当然要给好处费,而收礼人就貌似合法地获得了一大笔拍卖款。
畅销官场小说作家浮石,在其成名作《青瓷》中,形象地描绘了这一类雅贿背后的猫腻。
正如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调调被嘲笑为狡辩一样,“雅贿”照样是贿赂,官员借附庸风雅之名,存规避风险之心。虽然在铜臭上喷了香水,但本质仍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这个道理,由古而今,从未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