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北辰北京报道
等待近十年之后,大运河终于得到了认可: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大运河获准进入世界遗产的序列。
事实上,在不少人的印象中,大运河早已与“申遗”两个字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从二十多年前第一次有人提出申遗,到如今的申遗成功,大运河始终在复古与适新之间试图找寻自己的定位,探究现代设施和历史遗存的关系。而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由于其自身的“线性”与“活态”,依旧“活着”的大运河也为保护带来了更多挑战——尤其是在所谓“中国式申遗”的背景下。
历史的痕迹
没人会忽视中国大运河悠久的历史。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中国大运河是现存世界上最长以及最古老的人工水道,也是工业革命前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土木工程项目。这条浩荡的运河延绵1800公里,起于杭州,终于北京通州,串联起8个省份的35座城市——自春秋时期至今,在一千多年的历史岁月里,大运河也在推进着中国文明的进程,某些时刻成为历史的主角,大多数时刻则静静流淌。
大运河促进了中国南北物资的流通,而在更为宽广的意义上,不少历史学者指出,作为工业文明之前中国最为依赖的国家级基础设施,贯穿东西、南北的大运河,缩短了不同地区之间经济文化上的差异,也使得大运河成为了中国“大一统”思想的地理脉络。而在封闭的明代之后,施行了禁海政策,更是让贸易进一步沿运河铺开。
但随着历史的推进,海运逐渐取代漕运的经济地位。1900年,清廷下令漕粮改征银两,一年之后,清政府遂令停止漕运。而在宣统年间随着津浦铁路的通车,在新技术面前,大运河失去了运输上的竞争力。辛亥革命之后,漕粮完全折征银圆,古老的漕运寿终正寝,丧失漕运功能的大运河多处河段出现淤塞。在之后近百年的时光里,大运河基本在暗淡中度过:严重的缺水和污染,生态破坏,以及改造和开发,让曾经无限风光的大运河陷入苦涩。
2006年,“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考察团发现,在短短数十年里,大运河萎缩了一半,在有些大运河似乎已属“多余”的城市,运河已成为了一个天然的垃圾场和排水沟。
申遗之路
你很难让人们有意识地保护一条近1800公里、连绵多地,且似乎并无经济价值可寻的历史遗迹。面对日渐满目疮痍的古运河,原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和城市规划专家郑孝燮想到了保护的途径:申遗。事实上,中国许多世界遗产项目都是经他们申报成功的。
其实早在1985年,包括郑孝燮和罗哲文在内的几位专家就提出了大运河申遗的建议,只是在当时人们的观念里,文物应该是固定的,而非运河那般流淌,何况当时一些河段的干涸与污染被认为不适宜申遗。
时光又流淌了二十年,2005年,就在大运河保护陷入僵局之时,一则“运河也能作为新的世界遗产种类申报”消息令郑孝燮和罗哲文看到曙光,在两位老人看来,借正在酝酿中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为运河申遗,从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有学者也曾指出,倘若不启动如申遗这般重大的行动,大运河或许将退化甚至彻底消亡。
毫无疑问,申遗对当地知名度的提升以及旅游业的兴盛大有裨益。很快,大运河途经的一些城市相继重视起申遗。2009年,大运河被列入中国2014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正式开启了全新的挑战、机遇以及矛盾。
作为仍在使用中的“活态”文化遗产,必然使得大运河的申遗工作将面临各种困难。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学者张鹏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大运河与我国之前的世界遗产类型不同,也带来了相应的保护难度。第一,大运河属于线型文化景观遗产,尺度之大前所未有。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点,既包括了沿线水体,还包括了其所流经各省市的水利设施和一些其它古迹,但总体仍呈现出‘线型’特征,也就是长向连续而宽度狭窄,遗产点散布并不集中。历史演进中,运河岸线的建筑和景观也持续更迭。与单个文物建筑相比,无论是保护对象的形态,还是保护对象所处环境,都决定了保护的难度很大。而对这一‘线型’遗产的开发与利用,也会面临着长度长导致的线路难以组织和宽度窄导致的需要进行整治的区域过大的问题。第二,大运河流经六省二市,这些省市经济水平不一,在遗产保护方面的经验各自不同,各省运河段的状况也差距甚远,这必然会带来管理和协调上的难度。如何建立大运河流经省市步调一致的保护和利用机制,保持并加强大运河统一的形象是当务之急。”
事实上,因大运河涉及多个省市,在申遗过程中,也曾有过诸多矛盾。知名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曾一智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道,原本非常珍贵的仪征段由于当地政府一再破坏,当地文保志愿者一再呼吁保护,申遗办反而将这一段取消了。
申遗的双刃剑
申遗是否可以更加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在张鹏看来,大运河申遗成功应该是利大于弊。“一项文化遗产被收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说明其具备了‘突出普遍价值’(OUV),其价值得到了世界的认同,也意味着遗产具有了全球的知名度,其‘权益相关者’(stakeholders)的范围从一个地域、一个国家变成了全部人类。这一方面给遗产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不可避免的,地方权益相关者的利益会有一定程度损失。在许多人居型世界文化遗产城市,都存在着过度商业化和原住民迁出的问题。如果说入遗存在某种效应,那么这种效应显然存在正负两个方面,是一把‘双刃剑’。开发后的商业化带来的收益能够增加保护投入、提升保护水平,也容易引起遗产地原有的人-地关系的丧失,并最终损害遗产的价值。但整体而言,入遗仍是利大于弊的。”张鹏告诉记者。
几乎可以肯定,入遗之后的大运河及沿途景观,将难以抑制开发冲动。这自然让人们产生疑问,在保护遗产的同时,作为“双刃剑”的另一边,“中国式申遗”是否会对大运河产生新的破坏。
事实上,在大运河成功申遗之前,中国的世界遗产总数已达46项,仅次于意大利,位列世界第二。然而,并不是每一处已申报成功的世界遗产都得到了足够好的保护。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中国14处在1994年前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进行监测,发现其中多数都在保护与利用方面存在某些问题。而在2007年新西兰召开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包括颐和园、故宫、丽江古城在内的中国6处世界遗产因过度开发,被亮了“黄牌”,勒令整改。
“申遗热”
这不禁令人想起地方政府持续多年的“申遗热”。在一些地方官员眼中,手中握有一张“世界文化遗产”标签等同于拿到一把金钥匙。他们醉心于这样一组数字:1996年,山西平遥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之前,旅游综合收入1250万元。入遗后的2000年,猛增到7800万元,为1996年的6.2倍。“申遗热其实质是地方政府试图将其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我们应当注意到两个方面,一是在申遗中是否倾听了作为‘权益相关者’的民众的意愿,是否经过了充分的讨论并形成了共识?还是仅仅是政府的行政举措?在遗产的历史价值得到保护的同时,遗产的社会价值、记忆价值是否得到了保护?二是世界遗产地毕竟数量少,中国还存在大量的、各个层次的文化遗产,其保护投入严重不足。在申遗热的同时,用于保护的资源是否会过度集中而忽视了其它遗产的保护?”张鹏告诉记者。
在一次采访中,著名作家冯骥才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申遗)到了地方的执行层面上有问题。很多文化遗产确定下来后,保护工作其实才算真正开始,但地方政府却把它看做结束,因为政绩完成了,政府不管了,然后商业介入进来,把它开发,一开发就变质了,又形成新一轮开发性破坏。”事实上,冯骥才曾多次强调要把“申遗”改为“审遗”——对已确定的非遗进行审查,以提醒地方政府对文化遗产认真负责。
那么,该如何保护这条流淌千年的大运河?张鹏告诉记者:“世界文化遗产的评选是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进行的,然而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又有着系统的国家和省市层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申遗成功让遗产有了世界遗产的光环,但并不等同于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在大运河的遗产点中,有许多已经列为了各级文物或历史建筑、名村名镇,但仍有大量遗产并未列入法定保护的范围。因此,有两项工作需要推进,一是尽快为大运河世界遗产的具体遗产点确立法律保护的身份;二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调整过程中,让其能更好地适应遗产保护的现状和未来发展,与《公约》形成良好的对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