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不华篆书陋室铭卷
《陋室铭》卷,元,泰不华书,纸本,篆书,纵36.9cm,横113.5cm。
释文: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唯吾德馨。苔痕上階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至正六年正月廿八日白野兼善书。
鉴藏印有“安岐之印”、“朝鲜人”、“佩裳宝藏”、“木头老子”等。前后隔水各有清罗天池题记一则,记录其重金购买此卷之事及对此卷的评价。
此卷是泰不华书唐代著名诗人刘禹锡所作《陋室铭》全篇。
从落款可知此卷书于元至正六年(1346年),是年泰不华43岁。其书兼善篆、隶、楷。篆法师宋徐铉,下笔多用方折,行笔圆活遒劲,结构疏朗工稳,末笔多作尖锋,即“悬针”笔法。此为迄今所见泰不华唯一的篆书真迹。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文人,能写如此齐整秀逸的汉字古体实属难能可贵。
此卷曾刻入《海山仙馆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