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写意是中国艺术的灵魂
不仅造型艺术,所有的中国艺术都是写意的:音乐、戏曲、诗词莫不如是。一定的曲牌、词牌、表演动作都有一定的格式,都代表一定的形式。比如京剧的表演:鞭子一挥就是几千里,两手一合一插就表示“关门”。中国人把一定的内容、形式概括为“程式”。也成为“程序”,即不以描摹具体的对象为目的,而是借助这个约定的程序来写“意”。
所以可以说,“写意”是中国艺术的传统,是中国艺术的精神、核心和灵魂。孔子早就有“圣人立象以尽意”(《周易·系辞上》)的说法;《庄子·外物篇》也有“得意而忘言”之说;卫夫人在《笔阵图》中也说:“意后笔前者败”、“意前笔后者胜”;王羲之也说过:“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晋王右军自论书》)。中国的艺术观从来都是轻“实”重“意”,留下了许多诸如“意境”、“意象”、“意态”、“意趣”、“意绪”等精辟的语汇。还有“意在笔先”、“意在言外”,都是表达中国人对“意”的追求付诸语言和思维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