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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文物到底捐不捐

2014-11-24 09:54 文章来源:中国证劵报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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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武英

  这周开始,内地秋拍以北京为主场正式拉开了帷幕,中国嘉德、北京保利、北京华辰等各大拍卖公司在占据城中交通便利的酒店和会议中心,预展的预展、举槌的举槌,为2014年最后的艺术狂欢暗自叫阵。每年这个时候,随着一些重要拍品落槌,那些远离普通公众生活之外的天价成交数字,往往一次次地刺激着人们的神经,也造就了很多人希望通过自己手中的古董字画一夜暴富的财富梦想。虽然这样的梦想多数只是梦想,但至少让越来越多的人们知道,古代的物件是值钱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意搁置甚至丢弃。

  于是,问题来了。如果遇到的古物不是家中祖传,而是在干农活儿时一锄子下去刨出来的,这样的东西,国家《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不得作为文物拍卖标的”。既然不能送拍,个别稍微懂得一些法律的人就选择捐给国家或者被称为“上交”。

  近日,被上交的文物还真不少。10月16日,宝鸡高新区千河镇魏家崖村农民魏炳祥,在自家后院取土时,发现12件青铜器,随后上交文物部门,宝鸡市政府对护宝有功的魏炳祥、魏小宁和魏沙一家三口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万元。10月26日,陕西丹凤龙桥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李磊在作业时,在黏土堆里发现一把古剑,尽管当时有人愿出十多万元买这把古剑,但他还是将这件宝贝交给了丹凤县文物部门。11月2日,该县文物部门证实,李磊上交的青铜剑距今约有3000年历史,为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为此,李磊获得了有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10月28日,陕西汉中的66岁老人武靖远发现土堆里好像半掩着一个铜制品,经文物部门鉴定,初步判断此樽铸造于商代晚期,距今约3600年。11月1日,城固县给老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奖励3000元奖金。

  这三则充满正能量的“文物上交”新闻背后,细心的人发现,三位当事人家境都并不宽裕,都获得了有关部门的荣誉证书和稍有差别的奖金,而这些奖金都远远低于他们上交文物的本身价值。

责任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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