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易情形下取得他人银行卡的,只要双方的买卖关系合法,是基于正规渠道和真实自愿发生的买卖行为,那么该收藏行为也就是合法的。对于表面上虽然是通过买卖方式取得,但行为人是在非正规场所,从不法商家手中获得或者是从形迹可疑的人手中买得他人名下银行卡,那么该情形下行为人就构成了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数量若达到5张以上,其收藏行为就构成犯罪。因此收藏爱好者在购买银行卡时要弄清商家资质,问清卡的来源。
从当前银行卡交易渠道和方式来看,网络是主要交易场所。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收藏爱好者不具备辨别商家或者其他出售者身份、卡的来源是否合法的能力和条件。因此即使商家或者其他出售者所售卡来源不合法,也难以追究收藏爱好者的法律责任。当然,如果收藏爱好者明知卡的来源不合法,例如以不当低价从他人手中购买大量磁条卡,那么其可能就被推定为明知卡的来源不合法,其收藏行为就可能进一步被认定为非法持有行为,最终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交易情形下所得他人银行卡,行为人也要问清卡的来源,若明知卡是他人非法取得仍予以收藏的,其行为也属于非法持有,数量达到5张以上,同样构成犯罪。
磁条卡处置不当面临风险
银行磁条卡含有大量信息,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账户信息等。无论何人只要通过读卡器便会轻松获得。持卡人如果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将记载个人重要信息的磁条卡随意交予他人,将可能面临个人信息被冒用的风险。有些人在网络上公开收购银行磁条卡的最终目的便是获取卡中信息,从而为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准备。可以说大量磁条卡的“退休”为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了机会。当前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就与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不当获取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