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类公共艺术主要出现在各大双年展、艺术节和驻场项目中,它们产于当代艺术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具备浓郁的展览气息和艺术家个性,其中当然有优秀的作品,但另一些给人的印象就是体量巨大的当代艺术,公共空间承载了它、公众看到甚至可以与之互动,但这种互动是精英为先而非公民为先的。正像周博所说:“尤其是当中国的当代艺术越来越被金融化、时尚化和媒体化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注意这类公共艺术所提供的价值对于塑造一个成长中的公民社会是否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抑或说,他们只是在一种高调的自言自语中,以公共艺术的名义不断重复的完成一个个艺术个体的名利场逻辑。”
公共性更重要还是艺术性更重要?
孙振华认为,公共艺术的基本观念是建立在当代文化基础上的,当代文化的一个重要特质就是“祛魅”,它消褪了过去艺术的神圣光环,让它走下圣坛,回归到生活,回归到大众,回归感性和日常。
公共艺术先天就携带着矛盾的因子,归纳起来就是,从历史发展看是美学到社会学的过渡,客观形态要求上是美学与社会学的并存,这是对当代公共艺术的“刁难”,也引出了公共艺术最基础、最本质、最核心的矛盾——对于一件公共艺术作品而言公共性与艺术性的比量到底如何分配?这就是著名的“公共艺术悖论”,也是公共艺术研究的最大难点。
许多批评家在争议公共艺术应该是为大众服务,还是鼓励艺术家进行新锐和个体观念表达。在城市雕塑与以公共艺术为目标的展览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不同倾向。但事实证明,不论是迎合与妥协的公共艺术和过于前卫的公共艺术,都不会是很好的公共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