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兵
为降低银行卡被克隆盗刷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2015年我国将全面推广金融IC卡,即俗称的芯片卡,银行磁条卡将退出历史舞台。据报道,我国目前已发行30多亿张银行卡,绝大多数都是背面带有1厘米宽黑色磁条的磁条卡,一人拥有多张银行磁条卡是普遍现象。退市后的磁条卡,数量极其庞大,毫无稀缺性可言,按理说与收藏应挂不上钩,但现在却成为收藏界的“新宠”,不少商家做起收藏银行磁条卡的生意。打开商家网站,会发现收藏界追捧的磁条卡基本都是各银行推出的限量发行卡,诸如奥运纪念卡、生肖卡之类,有的一张磁条卡价格被炒到万元以上。
银行磁条卡含有大量信息,例如公民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能否收藏他人银行卡,收藏都有哪些法律风险,以及容许自己的卡进入收藏流通领域对于持卡人会不会具有不利法律后果等问题,在收藏银行卡成为社会时髦现象的同时,也引起社会公众热议。
收藏银行磁条卡合法吗?
收藏银行磁条卡行为是否合法,引起热议并不是空穴来风,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根据《刑法》第177条之第1款的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刑法中所规定的“信用卡”,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解释既包括借记卡,也包括通常意义上的信用卡。换言之,刑法中所规定的“信用卡”也就是通称的银行卡。对于“数量较大”、“数量巨大”的标准,司法解释也有明确规定,“数量较大”是指5张以上不满50张;“数量巨大”是指50张以上。可以说收藏爱好者很容易跨越这两个数量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