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导读:

   李德哲李人毅刘永贵黄维耿安顺李志向何家英刘文选王超王乘曾迎春杨之光林之源关山月

人民美术网 > 要闻 > 2015第十八届北京艺术博览会参展简章(组图)

2015第十八届北京艺术博览会参展简章(组图)

2014-12-30 11:32 文章来源:人民美术网   分享到微信
扫描二维码转发分享

七、参展资格确认

1.申请: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申请参展须提交附件中的参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参展作品审核:博览会艺术委员会负责所有参展申请的审核,是所有参展申请的最终审核机构,拥有充分的权利,独立决定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参展申请机构应确保所递交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所有参展作品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尊重我国的民族审美习惯,组委会保留最终评审权。

3.参展确认: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向申请者发送《参展确认函》以确认参展资格。

4.展位安排:申请者在递交参展申请的同时向组委会预订展位。组委会按照展品类别、参展机构缴纳展位费的时间先后顺序,参照展商的选择及展览的整体布局统一安排展位。组委会拥有展位的最终决定权。

5.展位使用:未经组委会同意,展商不得将展位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参展机构在展览期间若展示与所递交的申请资料不相符的展品,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展商参展资格,所缴纳的展位费将不予退还。

每18平米至多可展示12幅作品。

组委会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意一件展品的详细完整的信息,并有权禁止展出任何不符合博览会要求的物品。


免责声明:人民美术网(www.peopleart.tv)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转载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的所有稿件的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事关不当,请联系删除。


人民收藏

鉴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