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中国艺术家来说,如果有个机会去卢浮宫做展览,要提起拒绝的勇气是非常艰难的,因为,“卢浮宫”代表着世界最高级别的艺术殿堂,进入这个 殿堂意味着在国际最好的博物馆得到了认可。如果有个机会去卢浮宫卡鲁塞尔厅做展览,要提起拒绝的勇气估计也是相当艰难的,因为,它冠以了“卢浮宫”之名。
但是,“卢浮宫卡鲁塞尔厅”和“卢浮宫”还真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在艺术级别上的差别差可比拟“茅台集团出品”和“茅台酒”,尽管茅台集团的其他酒也不能算差,可跟“茅台酒”比起来,那其中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
本来,“卢浮宫卡鲁塞尔厅”是个对中国艺术圈来说很陌生的名词,绝大多数人也搞不明白它事实上并不能代表卢浮宫。直到最近,有位艺术家因为“上 了卢浮宫的当”而对媒体大倒苦水,才使得这个地方又再次进入了中国艺术圈的视野。至于说这位艺术家上了什么当,简要地概括就是:有展览方(即卢浮宫卡鲁塞 尔厅)征邀该艺术家的赞助企业参展,各项费用都交了后发现,原来这不等于是卢浮宫,因此原先盼望的那种级别达不到……就好比说,有人去茅台专卖店买了瓶 酒,付钱拿回家后发现他买的不是茅台,而是“茅台集团”出品。但是,人家展览方在合同上也写得清清楚楚,并没有信息欺瞒行为,所以,艺术家(赞助人)的苦 水可以倒倒,可本质上却只能怪自己“没知识、太贪婪”。
能堂堂正正地到国际顶尖美术馆、博物馆做展览,自是值得额手相庆的好事,它当然代表着艺术水准和国际的认可度。我常常认为,中国人的“聪明”会 反其道而行之进而将事闹得极其肮脏龌龊,做展览也是如此。做展览也一样,中国人会反过来推导:只要我能在国际大美术馆、博物馆参展做展,就能很容易地(向 国内)证明我的作品很牛很国际,也能使我的作品价格、销路得到飞跃提升。因而,在这种逻辑指导下,挖空心思削尖脑袋要去国际高端场所做展参展,就成了很多 艺术家的“功课”,同时也使得这事的“运作”显得很鸡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