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如下:①应聘人员向招聘部门或人事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2015年1月8日——2015年2月27日)→②资格审核和初选→③考试与考核→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部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2月27日,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应聘材料统一打包,并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函件等多种途径向人事处提出报名申请。
七、资格审查和初选
(一)教师
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学校将以创作作品展览的形式进行初选(理论类及公共课类除外,其考核方式再另行通知)。应聘者在投寄电子简历时,造型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专业创作作品电子文档(GPG格式)6-10件,其中个人独立创作作品不少于3件,每件作品不得多于3幅电子图片,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设计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3-5项设计作品电子件(JPG格式),其中不少于2项为个人独立设计作品,每项作品所提供图片不得多于8幅,每幅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以上材料需单独打包统一以“初选展览+姓名+应聘院系+岗位”置于应聘材料电子附件材料中。
学校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参展作品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竞争择优原则,推荐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