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端廷
“视觉艺术”是人类艺术发展史上已过时的一个阶段性概念,它不是最古老的,也不是最新近的。在它之前,有“美术”和“造型艺术”的称谓;在它之后,“多觉艺术”的新概念已日趋清晰。
据史料记载,欧洲自17世纪开始使用“美术”( Fine Arts )这个概念,泛指绘画、雕塑、建筑、音乐和诗歌五大门类,以区别于具有实用功能的工艺美术(Crafts)。18世纪,德国剧作家莱辛开始使用“造型艺术”( Plastic Arts)这个词,指的是绘画、雕塑、建筑和工艺等二维和三维空间形象的艺术,将美术中的文学、音乐和舞蹈等门类排除在外。
“视觉艺术”(Visual Arts)概念出现在19世纪,它所包含的范围与造型艺术基本相同,指的是绘画、雕塑和摄影等门类,但影视也被纳入其中。视觉艺术在20世纪逐渐取代了造型艺术,成为“美术”的代名词。美国的所有美术机构几乎都采用视觉艺术这个概念,最著名的机构是“纽约视觉艺术学院”(School of Visual Arts)。
在我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美术”的概念被引入后一直沿用至今。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术界越来越多地采用“视觉艺术”来代替美术这个比较古老的概念,并越来越热衷于探讨一个与此相关但却更广阔的学术课题即视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