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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性博物馆行业法规出台

2015-01-27 09:43 文章来源:上海证劵报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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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博物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法规文件正式出台。条例规范了博物馆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程序,在设立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提出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要求加强藏品尤其是文物藏品的保护和管理,禁止博物馆获得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藏品。

  给博物馆藏品来源“划红线”

  近年来,我国博物馆建设获得了迅猛发展。据国家文物局统计,全国博物馆总数已经达到了4065家,短短10年增长一倍还多。未来十年,在建以及计划建设的博物馆数量还要“翻一番”。但是随着博物馆数量与藏品总数的增多,各项监管以及规范化的措施也亟待完善。

  2011年,国内博物馆的龙头单位——故宫博物院接连爆发文物失窃、古建筑改为私人会所、哥窑瓷器损坏、文物流出拍卖、展览以及收入逃税等事件,被媒体合称为“故宫十重门”事件。由此以后,“金缕玉衣”“冀宝斋”“功甫帖”等文博业事件接连成为年度热词。近年来,业界对我国出台监管文博事业相关法律的呼声不断加强。

  《条例》中除去“规范和加强对博物馆藏品的管理”等方向性政策,最引人关注的是:“禁止博物馆获得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藏品”。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教授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文物收藏也随之水涨船高,在巨大的现实利益驱动之下,一些不法分子开始铤而走险,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和贩卖文物。而这些人为了减少买卖文物的风险,就企图通过博物馆的渠道把文物洗白。如果博物馆没能守住拒绝来源不明或不合法文物的底线,就会面临成为非法盗掘文物的栖息地和终点站的风险。如此一来,不但和设立博物馆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而且客观上也刺激了盗掘和贩卖文物的非法行为。因此,禁止获得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藏品,博物馆收藏工作必须坚持的红线。

责任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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