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对任何一个政权来说都很重要。即使在封建社会,统治者也注重吏治的清明。在四川省南充市档案馆收藏的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藏有一些清代县官廉洁从政方面的档案资料。此次“民间语文”栏目为读者们挑选了其中两篇宣统元年南部县(隶属四川南充市)知县侯昌镇到任履职之初发布的檄文以及告示,他以此将自己的从政理念或廉政守则昭告天下。
侯昌镇到任檄文
【侯昌镇到任檄文】
侯昌镇原籍湖南大庸(今张家界市)人氏,曾任直隶州知州,并在四川奉节、开县等地担任知县。他宣统元年(1909年)到南部县就任知县的檄文为:“大宪檄委,调署斯篆,兹择吉于四月十八日接印视事。所有应备一切须知册结,只于交界处所投递,书役人等不准越境远迎。衙署公馆只需打扫洁净,勿得过事铺张。除将到任日期另行红示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阖衙书役人等,一体遵照毋违。切切,特札。”从内容来看,他的檄文着重强调了:“所有应备一切须知册结,只于交界处所投递,书役人等不准越境远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