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想
“倒卖赃物”
在藏匿“赃物”指控下,控方不需证明谁是窃贼,只需证明盖内克夫妇知道画作来历不当。原告律师指认,盖内克是国际艺术品贩卖团伙成员,不法分子知道他与毕加索的关系,借他之手给赃物打掩护。
如果藏匿失窃物品罪名成立,盖内克将面临最高五年刑期,以及40万欧元(45万美元)甚至多至赃物价款一半的罚款。
证人证词表明,毕加索的司机布雷斯尼介绍盖内克为毕加索工作,而布雷斯尼据报道卷走过一些毕加索的画作。布雷斯尼1991年去世,进行相关调查审理已经不可能。
克劳德的律师指控盖内克想“倒卖赃物”,这一说法被辩方律师断然否认。查尔斯·艾蒂安·古丁说,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盖内克夫妇与毕加索夫妇不仅仅是相识关系,“毕加索与孩子关系不好时,与盖内克走得很近”。
“他将它们(画作)赠予盖内克,是为了感谢他的善良、他的倾听。”古丁说,“盖内克从未尝试也从未想过出售这些画作……你不能把礼物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