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导读:

   李德哲李人毅刘永贵黄维耿安顺李志向何家英刘文选王超王乘曾迎春杨之光林之源关山月

人民美术网 > 趣闻 > 古代消防:唐代用溅筒灭火清代民间组织多(组图)

古代消防:唐代用溅筒灭火清代民间组织多(组图)

2015-08-20 11:31 文章来源:新浪收藏   分享到微信
扫描二维码转发分享

古代消防装备

古代消防装备

执金吾与都亭

在古代,水火盗贼不分家,消防未独立分离出来并设置专门的机构,消防治理与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执金吾是朝廷负责防御和处理盗窃和水火等非常事件的官员,“金吾”是两端鎏金的铜棒,此官执之以示权威和处理非常事件的权力。

在古代,人口密集的城市均设有治安消防机构,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或派出所。

汉代火政官有:别火、夜士。别火官主要负责宫廷内治火、改火;夜士是汉代掌管皇宫外夜事的差使。主要负责巡夜、管控灯火等事宜,禁止百姓夜间随便在街市动火。

据《汉书》记载,西汉长安“每街一亭”,设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个街亭。这又称都亭,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内设有建鼓,为“召集号令”之所,又有亭舍,其建筑比较牢固,有很多房间和大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以驻扎几千人。都亭一般是城市内的交通枢纽,由城内出发,或由外到达城内,都是以都亭为起点或终点。

长安的武候铺

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治安消防组织“武候铺”,分布在各个城市和坊里。这种“武候铺”,大城门100人,大坊30人;小城门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属的左右翊府领导。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

唐代开始用皮袋、溅筒灭火。《通典》载:“敌若纵火焚楼堞,以粗竹长一丈,锼去节,以生薄皮合缝为袋,贮水三四石,将筒置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士三五人撮水口,急蹙之救火”。随着时代的变迁,灭火器具不断创新。

免责声明:人民美术网(www.peopleart.tv)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转载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的所有稿件的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事关不当,请联系删除。


人民收藏

鉴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