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导读:

   李德哲李人毅刘永贵黄维耿安顺李志向何家英刘文选王超王乘曾迎春杨之光林之源关山月

人民美术网 > 趣闻 > 国家一级美术师状告装裱师

国家一级美术师状告装裱师

2015-09-15 08:34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分享到微信
扫描二维码转发分享

本报讯 9月14日,宜兴法院审结了一起书画装裱引发的特殊定作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姚某多年来从事书画艺术创作,被评为国家一级美术师、国宾礼大师。在朋友的介绍下,姚某结识了退休教师装裱师沈某,并将其创作许久的山水国画《北京蟒山公园印象》交其装裱,说明这幅国画是自己的精心之作,嘱其用心装裱。沈某欣然接受,并谈好装裱费为1500元。

沈某称,装裱过程中,发现该幅书画中央出现了三个散装墨团,她当即和姚某取得联系,告诉他这一情况,但姚某坚持认为墨团是沈某操作不当所致。书画中央出现明显墨团,严重破坏了原本秀丽的山水风景,姚某痛心疾首,遂将沈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书画损失及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失。

在审理中,法官认为,这个案件因涉及专业的书画装裱知识,故有两个层面的内容需要鉴定,第一要对墨团产生的原因进行鉴定,从而对原被告双方承担的责任作出判断,第二要对书画的价值进行鉴定,确定这个书画的实际损失。

经过专业咨询,第一个鉴定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尚无法实现,由于第一个鉴定无法进行,直接导致第二个鉴定的展开。考虑到这些客观因素,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谅解,沈某把画交还给姚某并赔偿姚某5000元。

本案法官认为,就本案而言,被告在收到书画进行装裱前,需要对书画进行一个谨慎的检查义务,如发现有任何情况,需与委托装裱人进行确认,因此被告在本次案件中存在行为瑕疵。

同时法官也提醒,进行书画装裱一定要找有营业资质的专业装裱机构,同时在书画装裱交付前,需采用录像、照相、签字等方式将标的物的原始状态进行备份,一旦发生纠纷可提供维权证据。 (杨颜慈 钱 晨 赵 玲)


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免责声明:人民美术网(www.peopleart.tv)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转载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的所有稿件的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事关不当,请联系删除。


人民收藏

鉴藏